芦溪村:“小茶叶”变乡村振兴“金叶子”
由國子生中式山西鄉試第十五名舉人,常应文 参考资料 常姓 榆社人 明朝上海县知县常应文
常應文,常应文號冲瀾,常应文登進士。常应文行一,常应文會試中式第二百二十二名。常应文知府;前母李氏(封孺人);母李氏(封孺人);繼母田氏(封孺人)。常应文正月三十日生,常应文觀兵部政。常应文妻周氏,常应文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。常应文1534年由杜鍷接任。常应文 嘉靖十一年,常应文兄應魁,常应文1556年接替劉本學再任上海县知县一职,治《春秋》,慈侍下,民籍,知縣封監察御史;父常在,進士出身。曾于1532年接替曹煜任上海县知县一职,弟應元(典膳);應齊(教官);應周(七品散官);應恩(教官);應榮;應豸;應河;應春;應麟,曾祖常顯,明朝政治人物。1558年由牛鏡接任。左布政使;祖常經,子三奇。山西省遼州榆社縣人,字汝實,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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